政協第九屆上林縣委員會
第0904016號
第四次會議提案 類別:工交城建
案由 | 關于嚴格規范小區物業管理,加強對物業公司監管的建議 | ||
提案人姓名 | 通訊地址 | 聯系電話 | |
譚志英 | 上林縣法學會 | 18076516969 | |
內
容 | 近幾年來,我縣連續不斷發生小區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的對抗性群體沖突和因小區管理問題群體性到縣委縣政府上訪鬧事,嚴重影響了我縣社會穩定。主要原因是: 一是縣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縣住建局沒有對全縣物業管理行業規范管理; 二是多數小區沒有建立業主管理委員會; 三是大部分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基本上是由小區承建公司直接指定物業公司進行管理; 四是大部分小區沒有解決小區業主用電的“一戶一表”終端收費問題; 五是部分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對公共場所公用水電等問題管理不到位,浪費嚴重,水電費共攤數額大,小區居民平均電價水價遠高于供水供電部門的實際收費價格。 | ||
建 議 辦 法 | 一是縣住建局要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和《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我縣小區物業管理章程,嚴格規范小區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行為; 二是指導小區業主按程序選舉產生小區業主委員會,實現小區自我管理; 三是加強對物業管理公司的監督,嚴格審核小區管理公司的經營資質,對問題多、管理質量低的物業管理公司嚴格限制準入; 四是住建局要盡快理順解決小區業主的住房權產證的辦理問題。 | ||
審查 意見 | 由縣住建局研究辦理。 |
注:內容不夠填寫,可另附紙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