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 主管行政機關 | 序號 | 項目名稱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設定依據 | 法定辦結時限 | 承諾辦結時限 |
自治區工商局
| 1 | 名稱預先核準(包括企業、企業集團、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名稱預先核準) | 自治區、設區市、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6月24日國務院令第156號,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1988年6月3日國務院令第1號,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1991年5月6日國務院批準,1991年7月22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號,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個體工商戶條例》(2011年4月16日國務院令第596號,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2007年5月28日國務院令第498號,2014年2月19日予以修改) | 當場辦結 | 當場辦結 |
自治區工商局
| 2 | 企業設立、變更、注銷登記 | 自治區、設區市、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6月24日國務院令第156號,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1997年11月19日國務院令第236號,2014年2月19日予以修改) | 15個工作日 | 3個工作日 |
自治區工商局 | 3 | 個體工商戶注冊、變更、注銷登記 | 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 《個體工商戶條例》(2011年4月16日國務院令第596號,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 | 15個工作日 | 3個工作日 |
自治區工商局 | 4 | 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變更、注銷登記 | 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2007年5月28日國務院令第498號,2014年2月19日予以修改) | 15個工作日 | 3個工作日 |
自治區工商局 | 5 | 廣告發布登記 | 自治區、設區市、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廣告管理條例》(1987年10月26日國務院發布) | 15個工作日 | 5個工作日 |
自治區工商局 | 6 |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認定 | 自治區、設區市、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2003年3月11日國務院令第373號,2009年1月24日予以修改) | 30個工作日 ,復核當場辦結 | 3個工作日 ,復核當場辦結 |
自治區工商局 | 7 |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核發 | 自治區、設區市及市級授權的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2009年1月24日國務院令第549號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 20個工作日 | 4個工作日 |
自治區質監局 | 8 | 計量標準器具核準 | 自治區、設區市、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1985年9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八號公布,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 20個工作日 | 6個工作日 |
自治區質監局 | 9 | 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授權 | 自治區、設區市、縣(縣級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1985年9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八號公布,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 20個工作日 | 6個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