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據:《關于印發廣西就業專項資金有關補貼貼管理辦法的通知》桂財社[2011]213號
二、 申請流程:
1靈活就業人員申請→2縣就業服務中心審核→3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4縣財政局審批→5撥款給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
三、申請時間:
按季申請,每季度終了下一個月(即4月、7月、10月及次年1月)1—20日內申請上一季度社會保險補貼。
四、申請材料:
1、上林縣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一式一份);
2、《 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一份,正反兩面復印在A4紙同面上);
3、郵政儲蓄銀行開設的個人存折復印件(一式一份,僅第一次申請時提供);
4、《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第一次申請時出示原件,第2、3、5、9頁合并復印2張A4紙);
5、社會保險征繳機構出具的上季度為符合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條件人員繳費的發票(原件)。
五、社會保險補貼方式:
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即個人先按季度以靈活就業(個人身份)繳費,再按規定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