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林縣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
交通補貼發放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扶貧辦 自治區財政廳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等九部門關于印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保障決勝脫貧攻堅若干措施的通知》(桂開辦發〔2020〕7號)、《中共南寧市委 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寧市2020年決戰決勝脫貧攻堅若干措施>的通知》(南發〔2020〕6號)等文件精神,做好我縣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交通補貼審核發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補貼對象
國扶系統中上林縣年滿16周歲至65歲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
二、補貼條件
2020年2-6月期間外出務工的貧困勞動力(已通過包車前往廣東五市的貧困勞動力不能再申請享受此項補貼,也不再進行補差;國扶系統標注為無勞動力或喪失勞動力的貧困勞動力不能申請享受此項補貼)。
三、補貼標準
市內就業一次性補貼100元/人,區內跨市轉移就業一次性補貼300元/人,對前往廣東等外省務工的一次性補貼500元/人。
四、資金來源
從廣東財政幫扶資金、自治區和市、縣財政扶貧資金中列支。
五、申請流程
(一)由貧困勞動力本人或本人委托家屬、幫扶干部、村干填寫《2020年上林縣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交通補貼申請表》(附件1)和《2020年上林縣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交通補貼申請花名冊》(附件2),經幫扶干部提出意見簽字。
(二)每月5日前申請人向村(居)委提交以上2個表格(附件2還需提供電子版)。
(三)每月10日前村(居)委完成整理匯總并移交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審核。
(四)每月15日前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完成審核并移交縣就業服務中心審核。
(五)每月20日前縣就業服務中心完成補貼審核流程。
(六)對審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3個工作日。
(七)對公示無異議的,按縣財政國庫支付管理的有關規定將補貼資金統一撥到貧困戶在信用社(農商行)開設的一卡通存折,如開戶名與申請人不是同一人,需注明兩者關系。同時通過短信形式告知申請人審核結果。
六、申請材料
(一)《2020年上林縣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交通補貼申請表》(附件1)
(二)《2020年上林縣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交通補貼申請花名冊》(附件2)
七、其它要求
(一)按月申請發放補貼,全縣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交通補貼申請業務受理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31日。
(二)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深入調查了解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情況,督促貧困勞動力按時提供真實有效的申報材料,切勿弄虛作假,套取交通補貼資金。如若發現虛假材料,依法追回已撥付的獎勵資金,追究直接責任人的相關法律責任。
附件:1.2020年上林縣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交通補貼申請表
2.2020年上林縣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交通補貼申請花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