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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上午 9:00-12:00 下午15:00-17:30
冬季: 上午 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一、行政審批項目名稱、性質
(一)名稱: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
(二)性質:行政許可
二、設定依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附件第236項: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
三、實施權限和實施主體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附件第236項: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實施機關:區縣稅務機關。
實施主體是縣(區)級國稅局
四、行政審批條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五條:專用發票實行最高開票限額管理的規定:使用增值稅防偽稅控的一般納稅人申請最高開票限額時,需填報《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申請單》。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申請以后,根據需要進行實地查驗。實地查驗的范圍和方法由各省國稅機關確定。稅務機關應根據納稅人實際生產經營和銷售情況進行審批,保證納稅人生產經營的正常需要。
五、實施對象和范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五條:專用發票實行最高開票限額管理。
實施對象和范圍:使用增值稅防偽稅控的一般納稅人。
六、申請材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2013年第39號)第三條:一般納稅人申請最高開票限額時,需填報《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申請單》。
申請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
審批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申請單》。
七、辦結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八、行政審批數量
無數量限制
九、收費項目、標準及其依據
免費
十、咨詢、投訴電話
咨詢電話:0771-5222581
投訴電話:0771-5228223